转方式调结构促进
山东省林下经济的发展

山东科技咨询协会 张繁亮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种植、养殖业,根据各地林地现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发展林地立体经济,以充分发挥区域特色,促进农民增收;以科技为支撑,充分提高林下经济科技含量,增加林下产品附加值。

一、山东省林下经济现状

目前,林下经济在我省各地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林下种养业的科技含量普遍偏低,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有的起步早、发展快,取得了一定的效益,取得了近期得利、长期得林、远近结合,协调发展的产业化效应;但绝大部分地区发展缓慢,有林地利用率低。二是缺乏对发展林下经济认识,林下种养业是一项新兴产业,群众没有在林下种养的习惯,在认识上还存有一些差距。三是政策不配套。在林下种养业发展进程中,鼓励扶持政策还不够具体、林下种养业存在较大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缺乏宽松的外部环境和有效的政策扶持。特别是林下养殖,其投资需求较大,由于缺乏投融资渠道方面的政策措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林下种养业的发展。四是规模小,没有形成规模和产业市场。林下种养业主要靠一家一户农民的简单生产、粗放经营。

二、充分认识发展林下经济的意义

(一)发展林下经济是林业产业的必然趋势

所谓林中经济,就是树照长、竹照发、草照生,就是不直接利用林子中树木本身价值,就是不砍树也收入,充分利用森林土地资源和独特环境,在林子中发展适宜的种养项目。实施多时序的结合,多空间的利用,提高森林的复种指数。依靠土地的农民增收缓慢,又是当前的矛盾点。我国18亿亩耕地亩均产出水平达686元,基本解决了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发展水平已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但是,43亿亩林地亩均产出却只有22元,充分利用好山地、林地等非耕地资源,可以大大拓展农村经济发展的空间。

(二)发展林下经济是群众科技致富的需要

当前,林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化和生态省建设的需要,林业成了重头戏。经济林方兴未艾,用材林异军突起,特别是平原农区大量的用材林使造林农户的收入由农作物的短周期改为8年至10年的林地效益长周期,其中,有6年至7年没有经济效益。因此,为了提高广大群众造林营林的积极性,解决造林农户的短期效益,让他们年年有收入,岁岁有钱花,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林下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这就要求我们科技工作者必须探索出一条“种养结合、实施复合经营,互相促进,提高效益的立体林业”发展新路子。
要把发展林下经济与农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与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与无公害农林产品生产结合起来,与畜牧业发展结合起来,与农业科技推广结合起来,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结合起来。多角度、深层次地发掘林地立体经济的发展潜力,对林地立体经济发展区域特色进行合理布局,确定远期和近期发展目标。努力探索和推广切合本地实际、适宜本地区发展的林间种植、养殖模式,实施分类指导,提高林地立体经济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三、推进山东省林下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科学引导,提高农民对林下种养业的认识。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农民代表参观外地林下种养示范村、示范户,推广典型经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先导作用,在报纸、电视、广播上连续不断地报道发展林下种养业给农民增收带来的效益,报道林下种养大户、公司的成功经验,激发群众加快发展林下种养业的热情和积极性。因地制宜,适时地推广林下经济开发模式。

(二)加快林下种养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建设。无论是林下种植,还是林下养殖都应形成规模,只有规模上去了,才能降低生产成本。在逐步形成区域化布局、集约化经营的林下种养业发展新格局的同时,应尽快制定和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以帮助农民发展“林下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三)提高林下种养的科技含量。加大各地兴建林下种养业科技示范园的力度,创新林下种养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技术服务和技术推广体系,搞好病虫害的预防和控制,以推动林下种养业的科学发展。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采取技术承包等形式,带动农民发展林下种养业,帮助农民依靠林下种养业发家致富。

(四)加速林下种养业产业体系建设。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能够主导产业发展的新型市场主体,鼓励和引导林下种植大户、林下养殖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科技人员等牵头创办各种形式的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服务领域向产前的种苗、信息提供及产后的加工、流通等领域拓展,为我省转方式调结构又好又快的发展增添新的经济增长点。

林下种植鸡腿菇

2月份鸡腿菇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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