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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协办公室文件 鲁科协办发〔2009〕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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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金桥工程” 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市科协,省级学会,大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省份的要求,根据中国科协和省科协《“金桥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09年度“金桥工程”立项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科协今年整体工作要求,本年度安排“金桥工程”省级管理项目计划任务分配指标110项(详见附件1)。各单位要根据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山东省科协企业科技创新专家服务团的作用,围绕节能减排,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积极开展科技咨询服务活动,组织实施“金桥工程”项目,确保完成下达的年度立项项目任务指标。 二、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 “金桥工程”工作重点落到实处。要明确责任,专人管理,及时掌握了解“金桥工程”立项项目的进展情况,不断提高“金桥工程”项目的科技含量和社会经济效益,为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推动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三、各单位申报的立项项目内容要真实可靠。统一使用省科协制定的项目申报表、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2、3,此表可在山东金桥咨询信息网:www.sdkjzx.com.cn下载)。每个项目要附500字左右的项目简介。上年度已申报立项尚未完成的项目及本年度前已完成的项目不得再申报(本年度时间为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申报表要逐项填写,内容简明扼要,数字准确。项目申报表、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简介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 四、为尽快确定我省本年度重点管理项目,并及时向中国科协推荐立项,请各单位务必于8月31日前按本通知要求,向省科协金桥工程办公室上报申报立项材料。 单 位:山东省科技咨询中心(省科协金桥办) 地 址:济南市朝山街80号 邮 编:250011 联系人:邓 军 孟令臣 电 话:0531—86925430 邮 箱:kjzx818@163.com
山东省科协办公室 2009年3月23日
主题词:2009年度 金桥工程 申报 通知 山东省科协办公室 2009年3月23日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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